房間訊息Room Info
房價說明 |
- |平日|一般週日至週五
- NT$6,800
- |假日|一般週六、特殊假日、國定假日及前夕
- NT$7,800
- |大假日|連續假日及春節
- NT$9,800+10%
雙人獨棟花園Villa
- |平日|一般週日至週五
- NT$8,800
- |假日|一般週六、特殊假日、國定假日及前夕
- NT$9,800
- |大假日|連續假日及春節
- NT$12,800+10%
四人獨棟花園Villa
※房型視當天房況安排,依現場排房為主。
匯款資料 【線上訂房】 |
彰化銀行-恆春分行 ATM銀行代號:009
戶名:茴香戀戀溫泉會館黃雲玲
帳號:8348-01000-21400
*入住時間:15:00~ *退房時間:~11:00
*附早餐
*附SPA泡湯券(需著泳衣泳帽)或裸湯泡湯券
*加床:每間客房限1張加床,加價NT$1,000元/Villa房加價NT$1,200元
*身高90公分以下兒童免費,每房限優待兩名,泡湯需家長全程陪同
*不允許攜帶寵物入住 *全館禁菸
*Check-in:15:00~ *Check-out:~11:00
*The maximum number of extra beds in a room is 1. An additional charge of NT$1,000/Villa NT$1,200 is made for each extra person.
*Pets are not allowed *Non-smoking Rooms
*チェックイン:15:00~ *チェックアウト:~11:00
*客室内に追加可能なエキストラベッド:1台。料金NT$1,000/Villa NT$1,200
*ペット宿泊不可 *禁煙ルーム
*체크인:15:00~ *크아웃:~11:00
*객실 내 엑스트라 베드는 최대 1개 이용 가능합니다. 증가 NT$1,000 위안/Villa NT$1,200
*애완동물 동반이 불가능합니다 *금연 객실
住宿規定
■住宿人數:住宿人數規定以實際房型人數為定,不可超過規定人數,若住宿房間超過住房人數﹝並請於訂房時事先告知﹞,多一位佔床者加收 NT. 1000(含備品、早餐和泡湯),不佔床者NT. 500(含早餐和泡湯),若如超過人數無事先告知,我們有權拒絕您的住宿。農曆過年期間:恕不提供加床服務,每超住一人+1000元(含早餐及泡湯)
■住宿人數:住宿人數規定以實際房型人數為定,不可超過規定人數,若住宿房間超過住房人數﹝並請於訂房時事先告知﹞,多一位佔床者加收 NT. 1000(含備品、早餐和泡湯),不佔床者NT. 500(含早餐和泡湯),若如超過人數無事先告知,我們有權拒絕您的住宿。農曆過年期間:恕不提供加床服務,每超住一人+1000元(含早餐及泡湯) 註:身高未滿90公分不佔床位兒童,不在此限(每房限優待兩名)。
■農曆過年期間:住房房客依房型人數附贈泡湯貴賓券(SPA區或裸湯區則一使用,限使用一次憑票入場)。
■禁止攜帶寵物,違反者將收清潔費用1500元,會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房客無條件退房離開,不退費。
■住宿屋舍因為木造建築,為顧及屋舍及房客安全,小木屋內及屋外2米內,全面禁止吸煙、燃火或煮水等相關之情事,若經發現請房客立即無條件退房。農曆過年期間:茴香全面嚴禁施放煙火,違者無條件退房離開。
■園內禁止酗酒或賭博,或夜晚11點後喧嘩吵鬧,若經發現或造成房客抱怨,茴香管理人員有權要求房客無條件退房及離開,並報警處理與賠償客服所帶來的損失,以免影響其他房客安寧與安全。
■園區內不提供訪客進出,若需進入園區請至櫃檯辦理訪客登記或繳交相關泡湯費用後才允進入,擅自進入園區若經發現,需負擔擅自入園費每人1000元。
■房內陳設家具、床組,禁止隨意搬動,亦不得擅自將園區其他設施搬進房內,否需賠償物品維護費及收取清潔費1000元。
■進房時間為15:00,退房時間為隔日11:00。農曆過年期間:進房時間為當日下午六點,退房為隔日中午11點,請房客注意。
■為確保客戶訂房權益,請於確認單回傳期限內匯足訂金並回傳確認,若於指定日期內未回傳者,本館將自動取消訂房,恕不另行通知。
■已匯訂金者,房間保留至住宿當日下午三點,若三點以前無法抵達請先以電話通知櫃檯以便為您保留房間;如未來電告知者,本館將視同當日退房且訂金沒收,恕不另行通知。
訂房須知
1.預約訂房請留下姓名、聯絡電話、訂房日期。
2.預約訂房請於3天內匯款訂金(雙人房1500元;四人及六人2000元;VILLA房3000元),否則訂房自動取消,不另行通知。如入住日期於3天內,請當日匯款訂金,以確保您的訂房已完成。
3.若訂金未能按時匯款,或未傳真匯款收據,預訂之房間將自動取消。 ﹝若有特殊情形,請以電話告知到達時間﹞
4.匯款訂金後,請來電確認本會館是否已收到您的訂金,並將傳真訂房確認單給您。收到確認單後請詳細閱讀本確認單相關注意事項,並簽名確認回傳﹝fax:08-8825490﹞,以便完成您的訂房手續。
5.為確保客戶訂房權益,請於確認單回傳期限內匯足訂金並回傳確認,若於指定日期內未回傳者,本館將自動取消訂房,恕不另行通知。
6.若因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入住,請於住宿前14天前告知,可取消訂房退款訂金100%或辦理3個月內的延期(限延期一次,之後不予保留並全額扣款)。
退訂規則以住宿日期為當日起開始計算:
旅客於入住日的前10日到13日間取消退房時,取消訂房手續費為訂金的30%。
旅客於入住日的前7日到9日間取消退房時,取消訂房手續費為訂金50%,無法辦理延期。
旅客於入住日的前4日到6日間取消退房時,取消訂房手續費為訂金的60%,無法辦理延期。
旅客於入住日的前2日到3日間取消退房時,取消訂房手續費為訂金的70%,無法辦理延期。
旅客於入住日的前1日取消退房時,取消訂房手續費為訂金的80%,無法辦理延期。
旅客於入住當日取消退房或怠於通知者,取消訂房手續費為訂金的100%,無法辦理延期。
7.若因颱風無法入住。(以屏東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
當日發佈海上警報,可做3個月內的延期。
當日發佈陸上警報,可做3個月內的延期或退款訂金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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